4 —加載梁;
5 —試件;
6 —臺座;
7 —側向支撐。
圖C.1墻片試驗裝置示意圖
C.4加載方法及試驗結果處理
C.4.1測試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在豎向荷載作用下的受壓性能時(shí),可采用單調豎向加載方法,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在正式試驗前應先進(jìn)行預加載試驗二次,預加載值不宜超過(guò)試體屈服荷載的30%;
b)豎向荷載的大小應為試體的目標試驗荷載;
c)使用千斤頂單調豎向加載時(shí),應采用荷載控制。在試體屈服前可分級加載,試體屈服后應減小荷載級差加載。每級荷載應保持2~3min后方可采集和記錄各測點(diǎn)的數據,直至破壞;
4)使用作動(dòng)器單調豎向加載時(shí),試體屈服前應采用荷載控制,試體屈服后應采用變形控制。試驗過(guò)程中,應保持加載的連續性和均勻性。
C.4.2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受壓試驗的數據處理,可按下列原則進(jìn)行:
a)試體的屈服荷載和屈服位移,可根據單調水平加載的荷載—位移曲線(xiàn),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圖法確定;
b)試體的最大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承受荷載最大時(shí)相應的荷載和相應變形;
c)試體的破壞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在最大荷載出現之后,隨變形增加而荷載下降至最大荷載的85%時(shí)的相應荷載和相應變形。
附錄D
(規范性附錄)
產(chǎn)品受剪極限承載力試驗方法
D.1范圍
本附錄規定了產(chǎn)品受剪極限承載力試驗方法。
D.2試驗設備及工裝
D.2.1試驗裝置與試驗加載設備應滿(mǎn)足試體的設計受力條件和支承方式的要求,試驗臺在其可能提供反力部位的剛度,不應小于試體剛度的10倍。
D.2.2 試驗用工裝不應在試件失效前出現破壞現象。
D.2.3 量測儀表的選擇,應滿(mǎn)足試體極限破壞的最大量程,其分辨率應滿(mǎn)足最小荷載作用下的分辨能力。位移計量的儀表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所測總位移的0.5%,示值允許誤差不大于儀表滿(mǎn)量程的±1.0%。各種記錄儀的精度不得低于儀表滿(mǎn)量程的±0.5%。
D.2.4工裝和試件之間的安裝示意圖見(jiàn)圖D.1。
說(shuō)明:
1 — 門(mén)架;7 — 往復作動(dòng)器;
2 — 反力梁;8 — 反力墻;
3 — 分配梁;9 — 千斤頂;
4 — 加載頂梁;10 — 滾動(dòng)導軌;
5 — 試件;11 — 側向滾動(dòng)支撐;
6 — 臺座;12 — 16mm厚墊板。
圖D.1墻片試驗裝置示意圖
D.3試件及安裝
D.3.1試件的制作應采用與實(shí)際工程材料、連接方式一致的1:1比例的足尺尺寸。測試墻體在水平風(fēng)荷載作用下的抗剪性能時(shí),可采用單調水平加載;測試墻體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抗剪性能時(shí),應采用低周反復水平加載。
D.3.2墻體通過(guò)加載器施加豎向荷載時(shí),應在門(mén)架與加載器之間設置滾動(dòng)導軌(圖D.1),其摩擦系數不應大于0.01。
D.4試驗步驟及試驗結果處理
D.4.1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體抗剪試驗的加載方法,根據試驗的目的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豎向荷載的大小應為試體的目標試驗荷載,在施加水平荷載前按照靜力加載要求一次加到位,并保持恒定不變;
b)單調水平加載時(shí),在試體屈服前應采用荷載控制并分級加載,接近屈服荷載前宜減小荷載級差加載;試體屈服后應采用變形控制分級加載。每級荷載應保持2~3min后方可采集和記錄各測點(diǎn)的數據,直至破壞;
c)低周反復水平加載時(shí),在正式試驗前應先進(jìn)行預加反復荷載試驗二次,預加載值不宜超過(guò)試體屈服荷載的30%。正式試驗時(shí),試體屈服前應采用荷載控制并分級加載,接近屈服荷載前宜減小荷載級差加載;試體屈服后應采用變形控制,變形值應取屈服時(shí)試體的最大位移,并以該位移值的倍數為級差進(jìn)行控制加載。屈服前每級荷載可反復一次,屈服以后宜反復三次。試驗過(guò)程中,應保持反復加載的連續性和均勻性,加載或卸載的速度宜一致。
D.4.2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抗剪試驗的數據處理,可按下列原則進(jìn)行:
a)水平荷載作用下試體的剪切變形,應扣除試體的水平滑移和轉動(dòng);
b)試體的屈服荷載和屈服位移,可根據單調水平加載的荷載—位移曲線(xiàn)或低周反復水平加載的骨架曲線(xiàn),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圖法確定;
c)試體的最大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承受荷載最大時(shí)相應的荷載和相應變形;
d)試體的破壞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在最大荷載出現之后,隨變形增加而荷載下降至最大荷載的85%時(shí)的相應荷載和相應變形;
e)試體的剛度、延性系數、承載能力降低性能和能量耗散能力等指標,可參照JGJ101對混凝土試體擬靜力試驗規定的方法確定。
附錄E
(規范性附錄)
產(chǎn)品受彎極限承載力試驗方法
E.1范圍
本附錄規定了產(chǎn)品受彎極限承載力的試驗方法。
E.2試驗設備及工裝
E.2.1 試驗裝置與試驗加載設備應滿(mǎn)足試體的設計受力條件和支承方式的要求。
E.2.2 試驗用工裝不應出現破壞現象。試驗臺在其可能提供反力部位的剛度,不應小于試體剛度的10倍。
E.2.3加載器的加載能力和行程應大于試體的最大受力和極限變形。
E.2.4 量測儀表的選擇,應滿(mǎn)足試體極限破壞的最大量程,其分辨率應滿(mǎn)足最小荷載作用下的分辨能力。位移計量的儀表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所測總位移的0.5%,示值允許誤差不大于儀表滿(mǎn)量程的±1.0%。各種記錄儀的精度不得低于儀表滿(mǎn)量程的±0.5%。
E.3試件及安裝
E.3.1試件的制作應采用與實(shí)際工程材料、連接方式一致的1:1比例的足尺尺寸。
E.3.2通過(guò)氣囊施加垂直墻面的均布荷載,氣囊水平放置于無(wú)蓋的鋼箱內(圖E.1)。氣囊的高度應考慮墻體的變形及安裝空隙等距離,避免氣囊表面產(chǎn)生膜張力而抵抗氣壓荷載。
E.3.3墻體倆端通過(guò)鉸接方式連接到反力架。
E.3.4墻體的安裝位置應與鋼箱上部留有一定的間隙,避免墻體彎曲時(shí)接觸到鋼箱。
E.3.5 工裝和試件之間的安裝示意圖見(jiàn)圖E.1。
說(shuō)明:
1 — 鉸支座;
2 — 試件;
3 — 加載梁;
4 — 鋼箱;
5 — 氣囊;
6 — 臺座。
圖E.1墻片試驗裝置示意圖
E.4加載方法及試驗結果處理
E.4.1測試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在垂直墻面荷載作用下的受彎性能時(shí),可采用靜力單調加載方法,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在正式試驗前應先進(jìn)行預加載試驗二次,檢查設備工作的正常性,預加載值不宜超過(guò)試體屈服荷載的30%;
b)施加氣壓的大小應根據試體的目標試驗荷載來(lái)確定;
c)試驗利用空氣壓縮機給氣囊充氣,從而對試件施加面外均布荷載。應采用氣壓控制。在試體屈服前可分級加載,試體屈服后應減小荷載級差加載。每級荷載應保持2~3min后方可采集和記錄各測點(diǎn)的數據,直至破壞;
d)試驗過(guò)程中,應保持加載的連續性和均勻性。
E.4.2 輕鋼龍骨式復合墻體受壓試驗的數據處理,可按下列原則進(jìn)行:
a)試體的屈服荷載和屈服位移,可根據單調水平加載的荷載—位移曲線(xiàn),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圖法確定;
b)試體的最大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承受荷載最大時(shí)相應的荷載和相應變形;
c)試體的破壞荷載和變形,應取試體在最大荷載出現之后,隨變形增加而荷載下降至最大荷載的85%時(shí)的相應荷載和相應變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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