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配式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
保溫墻體技術(shù)要求
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ssembled glass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materials composite insulation combination wall
目次
目次. I
1 范圍. 1
2 規范性引用文件. 1
3 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. 2
4 分類(lèi)和標記. 3
5 一般要求. 4
6 外觀(guān)和性能要求. 5
7 試驗項目及試驗方法. 8
8 檢驗規則. 8
9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與貯存. 10
附錄A 12
附錄B 14
附錄C 15
附錄D 18
前??言
本標準按照GB/T 1.1-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。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建筑構配件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會(huì )(SAC/TC454)歸口。
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: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:卓達房地產(chǎn)集團有限公司、文登藍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山東飛躍鋼結構有限公司、威海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、天津大學(xué)、河北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、哈爾濱工業(yè)大學(xué)深圳研究生院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鄧偉、劉鋒、郭偉、郭陰生、王凱、趙陽(yáng)、郝偉、王新、侯小明、盧永茂、劉海威、陳志華、苗青、劉佳迪、習朝位、蔣義平、查曉雄。
裝配式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技術(shù)要求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裝配式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的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、分類(lèi)和標記、一般要求、要求、試驗項目及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與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民用建筑與一般工業(yè)建筑的非承重外圍護墻體與室內隔墻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 6388《運輸包裝收發(fā)貨標志》
GB 6566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
GB/T 7019-1997 《纖維水泥制品試驗方法》
GB/T 8170 《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》
GB 8624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》
GB/T 13475 《絕熱穩態(tài)傳熱性質(zhì)的測定標定和防護熱箱法》
GB 18580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
GB/T 20473《建筑保溫砂漿》
GB/T 21086-2007 《建筑幕墻》
GB/T 23932-2009《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》
GB/T 25975 《建筑外墻外保溫用巖棉制品》
GB 50016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
GB 50118-2010《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》
JC/T 564.1-2008 《纖維增強硅酸鈣板第1部分無(wú)石棉硅酸鈣板》
JC/T 412.1-2006 《纖維水泥平板》
JC/T 1057 《玻璃纖維增強水泥外墻板》
JGJ 110-2008《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》
JG/T 158 《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材料》
JG/T 169 《建筑隔墻用輕質(zhì)條板》
JG/T 283-2010 《膨脹?;⒅檩p質(zhì)砂漿》
JG/T 287-2013 《保溫裝飾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材料》
JG/T 396-2012《外墻用非承重纖維增強水泥板》
JG/T432-2014 《建筑結構保溫復合板》
JG/T266 《泡沫混凝土》
3 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
下列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1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 Glass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materialscomposite insulation combination wall
由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、鋼框架或輕鋼龍骨及連接件組合而成的墻體,用于建筑外圍護墻體,構造示意見(jiàn)附錄A;由帶榫槽的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通過(guò)榫頭拼接而成的墻體,用于室內隔墻。
3.2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 glass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materialscomposite insulation combinationpanel
以保溫絕熱材料作為夾芯層,以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板作為面層,復合而成的建筑墻板(見(jiàn)圖1),也稱(chēng)SIP板或夾芯墻板。
說(shuō)明:
1——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板(面層板);
2——保溫絕熱材料(夾芯層)。
圖1 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構造示意圖
3.3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板 glass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board
以硫鋁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為膠凝材料,添加多種外加劑,用玻璃纖維網(wǎng)格布增強的板材,也稱(chēng)面層板。
3.4
外葉板 Exterior wythe board
外圍護墻體用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的室外側面層板,表面可帶飾面層。
3.5
內葉板 Interior wythe board
外圍護墻體用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板的室內側面層板。
4 分類(lèi)和標記
4.1 分類(lèi)
4.1.1 按使用部位可分為:
a)外圍護墻體,代號為WQ;
b)室內隔墻,代號為NG。
4.1.2 按墻體夾芯保溫材料可分為:
a)硬質(zhì)聚氨酯板夾芯層,代號為PU;
b)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夾芯層,代號為EPS;
c)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夾芯層,代號為XPS;
d)巖棉(帶)夾芯層,代號為YM;
e)無(wú)機保溫砂漿板夾芯層,代號為BS;
f)泡沫混凝土夾芯層,代號為FC。
4.1.3 按墻體有無(wú)飾面可分為:
a)帶飾面墻體,代號為Z;
b)不帶飾面墻體,代號為S。
4.1.4 按墻體有無(wú)門(mén)窗洞口可分為:
a)帶門(mén)窗洞口墻體,代號為H;
b)不帶門(mén)窗洞口墻體,代號為NH。
4.2 產(chǎn)品標記
4.2.1 標記方法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標記由使用部位代號、夾芯層材料代號、有無(wú)裝飾代號、有無(wú)洞口代號、規格尺寸、標準號組成:
夾芯層材料代號(PU、EPS、XPS、YM、BS、FC)
|
4.2.2 標記示例
墻體夾芯保溫材料為硬質(zhì)聚氨酯板,帶飾面,不帶門(mén)窗洞口,規格尺寸為6000mm×3000mm×200mm的外圍護墻,標記為:WQ/ PU/Z/NH—6000×3000×200 GB/T XXXXX-201X。
5 一般要求
5.1 材料要求
5.1.1 外圍護墻體外葉板的性能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,帶飾面的外葉板涂層質(zhì)量應符合JG/T 396-2012中涂裝板涂層要求。
5.1.2 外圍護墻體內葉板及室內隔墻的面層板物理力學(xué)性能應符合 JC/T 1057的要求,且單點(diǎn)吊掛力不應小于1000N。
5.1.3 墻體夾芯層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硬質(zhì)聚氨酯板夾芯層應符合GB/T 21558的要求,且密度應大于35kg/m3;
b)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夾芯層應符合GB/T 10801.1-2002中類(lèi)別Ⅱ的有關(guān)要求,且應為阻燃型產(chǎn)品,密度不應小于20kg/m3,導熱系數不應大于0.039W/(m·K);
c)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夾芯層應符合GB/T 10801.2-2002中X200或W200的有關(guān)要求,且密度不應小于25kg/m3,氧指數應大于30。
d)巖棉(帶)夾芯層的性能應符合GB/T 25975的要求,密度應大于80kg/m3。
e)無(wú)機保溫砂漿板夾芯層的性能應符合GB/T 20473的要求,堆積密度不應大于320kg/m3。
f)泡沫混凝土的性能應滿(mǎn)足JG/T 266的要求,干密度不應大于300kg/m3。
5.1.4 粘結劑的粘結強度不應小于被粘接的保溫芯材的抗拉強度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(guān)標準的規定。
5.1.5 墻體用金屬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墻體所用金屬材料和金屬配件除不銹鋼、鋁合金和耐候鋼外,均應根據使用需要,采取有效的表面防腐蝕處理措施。
b)鋼骨架應符合現行行業(yè)標準《建筑結構用冷彎薄壁型鋼》JG/T 380的規定。
c)輕鋼龍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用輕鋼龍骨》GB/T 11981的規定。
d)連接件所用碳素結構鋼、合金結構鋼、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和碳鋼鑄件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碳素結構鋼》GB/T 700、《合金結構鋼》GB/T 3077、《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》GB/T 1591、《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薄鋼板和鋼帶》GB 912、《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厚鋼板及鋼帶》GB/T 3274、《結構用無(wú)縫鋼管》GB 8162、《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》GB/T 11352等的規定。
e)螺釘、螺栓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緊固件機械性能螺栓、螺釘和螺柱》GB/T 3098.1、《緊固件機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紋》GB/T 3098.2、《緊固件機械性能自攻螺釘》GB/T 3098.5、《緊固件機械性能不銹鋼螺栓、螺釘和螺柱》GB/T 3098.6、《緊固件機械性能自鉆自攻螺釘》GB/T 3098.11、《緊固件機械性能不銹鋼螺母》GB/T 3098.15等的規定。
5.2 墻體規格
5.2.1 外圍護墻體常用規格
外圍護墻體的常用規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 外圍護墻體常用規格尺寸
項目
|
規格尺寸(mm)
|
長(cháng)度
|
3000、3600、4500
|
高度
|
3000、3500、4000、4500
|
厚度
|
150、180、200、250
|
外葉板厚度
|
12、16、20
|
內葉板厚度
|
8、12
|
注:外圍護墻體長(cháng)度、高度和厚度可根據需要,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|
5.2.2 室內隔墻常用規格
室內隔墻的常用規格尺寸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 室內隔墻常用規格尺寸
項目
|
規格尺寸(mm)
|
長(cháng)度
|
墻體
|
≤6000
|
單塊墻板
|
≤1200
|
高度
|
墻體
|
3000、3500、4000
|
單塊墻板
|
≤3000
|
厚度
|
90、100、120、200
|
面層板厚度
|
8、12
|
注:墻體長(cháng)度、高度和厚度可根據需要,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|
6 要求
6.1 外觀(guān)
6.1.1 外觀(guān)質(zhì)量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外觀(guān)質(zhì)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表3 外觀(guān)質(zhì)量要求
項目
|
要求
|
板面漏筋纖,飛邊毛刺
|
不允許
|
板面泛霜
|
不允許
|
面層脫落
|
不允許
|
面層和夾芯層處有裂縫
|
不允許
|
板的橫向、縱向、厚度方向貫通裂縫
|
不允許
|
板面裂縫(長(cháng)度50mm~100mm,寬度0.5mm~1mm)/(處/板)
|
≤2
|
缺棱掉角(寬度×長(cháng)度10mm×25mm~20mm×30mm)/(處/板)
|
≤2
|
6.1.2 尺寸允許偏差
玻纖增強無(wú)機材料復合保溫墻體的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表4 尺寸允許偏差
項目
|
允許偏差(mm)
|
規格
|
長(cháng)度
|
±3
|
寬度
|
±3
|
厚度
|
±1.5
|
表面平整度1
|
3
|
翹曲
|
l/1000
|
對角線(xiàn)差
|
3
|
預留孔
|
中心線(xiàn)位置
|
5
|
孔尺寸
|
±3
|
門(mén)窗洞口
|
中心線(xiàn)位置
|
5
|
寬、高
|
±3
|
對角線(xiàn)差
|
5
|
連接件位置
|
±10
|
接縫寬度
|
±2
|
相鄰面板高低差
|
1.0
|
注1:僅表面自帶飾面的復合墻體檢查表面平整度。
|
6.2 墻體性能
6.2.1 耐火極限
墻體的耐火極限分級指標應符合表5的規定。
表5 耐火極限分級
分級
|
Ⅰ
|
Ⅱ
|
Ⅲ
|
Ⅳ
|
Ⅴ
|
分級指標(h)
|
≥0.5
|
≥0.75
|
≥1.0
|
≥2.0
|
≥3.0
|
6.2.2 隔聲性能
墻體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指標應符合表6的規定。
表6 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
分級
|
Ⅰ
|
Ⅱ
|
Ⅲ
|
Ⅳ
|
Ⅴ
|
分級指標 Rw(dB)
|
35≤RW<40
|
40≤RW<45
|
45≤RW<50
|
50≤RW<55
|
RW≥55
|
6.2.3 傳熱系數
外圍護墻體的傳熱系數分級指標應符合表7的規定。
表7 傳熱系數
分級
|
Ⅰ
|
Ⅱ
|
Ⅲ
|
Ⅳ
|
Ⅴ
|
分級指標K
[(W/m2﹒k)]
|
K>0.5
|
0.5≥K>0.35
|
0.35≥K>0.25
|
0.25≥K>0.20
|
K≤0.20
|
6.2.4 熱惰性指標
外圍護墻體的熱惰性分級指標應符合表8的規定。
|